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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菜農子弟學校家長會章程

第一章   總 則

第一條:本會定名為菜農子弟學校家長會。(以下簡稱本會)

第二條:本會的宗旨是: 

 1. 促進學校、家長、教師之間的溝通聯繫。

 2. 討論共同關心的事宜,合力提高學校的教育質量,
    促進學生的學習。

第三條:本會會址設在澳門關閘馬路40號菜農子弟學校。 

 

第二章   會 員

第四條:所有本校在讀學生的家長均為當然會員。 

第五條:凡已離校學生的家長亦可申請成為會員。

第六條:本會會員有下列的義務: 

 1.遵守會章及決議案。

 2.協助推動本會的工作。 

 3.關心和支持學校的發展。 

第七條:本會會員有下列的權利:

  1.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。

  2.參與本會各項活動。 

  3.對本會會務及學校校務提出建議或意見。

 

第三章  組 織 

第八條:會員代表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力機關,由各班協商
        推派家長代表若干名聯合組成。

第九條:本會設有理事會與監事會。

理事會:由13~17名家長代表組成,負責主持會務工作,
     並選出理事長一人,副理事長若干人,秘書、
     福利、聯絡、康樂、財務及稽核等各部負責人。

 :理事長只可連任一次。

監事會:由5~7名家長代表組成,負責監督及檢查理事會的工作,設監事長一人,副監事長一人及監事若干人。
 

第十條:理監事會任期均為叁年,連選得連任。

第十一條:本會得聘請名譽會長、名譽顧問、顧問,協商
          推動會務工作。


第四章  財 政

第十二條:本會財政來源:本會得接受捐贈。 

 

第五章  附 則 

第十三條:本章程經家長代表大會通過後施行。如有未盡善
          處,得由會員代表大會修訂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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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澳門關閘馬路40號 電話:2843 5575 傳真:2843 94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