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菜農子弟學校校友會
非本澳地區校友分會年度資助
章程
一、 目的
有效地對各地區校友的支援,進一步團結及增進校友間的友誼,加強校友之間及校友和母校之間的聯繫。
二、 對象
本澳以外的校友組織。
三、 資助的用途
所有資助必須用於校友活動,迎新會及慶祝校慶活動優先。
四、 申請
填妥「非本澳地區校友分會年度資助申請表」並連同「分會架構及成員資料表」等資料於每年四月或四月之前向本會提交申請,遞交地點為菜農子弟學校正校。
五、 審批准則
本會將視乎該分會的校友人數及過往活動情況作出審批。
六、 資助的發放
本會將有專人通知審批結果及協調發放款項。
七、 獲資助者的義務
每次活動後向本會提交兩張活動照片。
八、 菜農子弟學校校友會保留對此章程的修改及解釋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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